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发改、工信、生态、水利四部委 | 全面清理规范拟建工业项目

2021-09-14 10:425100
 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十四五”推进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城市和干流沿岸县(以下简称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和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是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各有关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梳理规范相关工业园区

各有关地区要对现有各级各类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安全、环保、用地、取水等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园区,要按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在相关园区整改到位前,不得再落地新的工业项目(以GB/T4754-2017的制造业口径为准,下同)。工业园区的梳理规范于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对每个工业园区逐一建立梳理档案备查。



三、全面清理规范拟建工业项目

各有关地区要坚持从严控制,对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工业项目,要指导督促和协调帮助企业将项目调整转入合规工业园区内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批准或备案拟建工业项目清理规范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



四、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

各有关地区对现有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对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界定,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执行)要一律重新进行评估,确有必要建设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方可继续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新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一律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五、强化在建项目日常监管

各有关地区对正在建设(含已建成未投产)的工业项目以及其他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要建立项目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项目,一律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投产,限期整改,在整改到位前,项目不得恢复建设、投产。对整改到位并恢复建设的项目,要继续加强监管,防范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已建成项目监管

各有关地区要加强对已建成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监管,全面梳理形成台账,逐一排查评估,有节能节水减排潜力的项目要改造升级,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排放要求的要实施深度治理,属于落后产能的项目要坚决淘汰。对违反产业政策、未落实环评及其批复、区域削减措施、产能置换或煤炭减量替代要求、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坚决从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坚决关停



七、稳妥推进园区外工业项目入园

各有关地区要对合规工业园区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曾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工业项目逐一建立档案,逐个进行梳理评估。对经评估需要实施搬迁入园的项目,按照“成熟一个、搬迁一个”的要求,逐一制定搬迁入园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抓好项目搬迁入园工作。对其他建成工业项目,要加强监管,防范安全、环境风险,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搬迁入园。



八、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报告

各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按时将工业园区梳理规范情况(2021年11月底前)和拟建工业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清理情况(2022年1月底前)联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对园区外工业项目入园情况,按照“完成一个、报送一个”的要求,在项目入园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报送相关情况。自2022年起,每年1月、7月分别报送上一年和本年度上半年工业项目和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监管、园区外工业项目入园等工作进展情况。



九、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将加强对各地区开展相关工作的指导,推动工作顺利实施,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联合向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呈报工作总结。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各有关地区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有关情况将上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0评论2024-10-252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工作部署,根据《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工作

0评论2024-10-119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

0评论2024-09-12196

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持续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抓好抓紧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决定建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政策为支撑的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0评论2024-09-02528

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0评论2024-08-221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24年7月31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0评论2024-08-12179

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落实《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各项任务部署,充分发挥计量、标准作用,有效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0评论2024-08-123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制定本工作方案。

0评论2024-08-0717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母 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链企业融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 动,2024 年 7 月启动,持续至 2027 年底。为保证活动有序 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7-29267

新书推介|《中国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报告》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浪潮中,新能源材料产业正以惊人的速度崛起,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为帮助相关从业人员在时

0评论2024-07-1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