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 矿:春季是生产活动相对集中时期,煤矿企业要防止“三超”生产,要突出抓好煤矿企业“打非治违”活动,进一步加强冲击地压、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的治理力度,对现行的灾害治理规划、设计、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技术审查、审批环节进行规范优化。要严格控制矿井生产水平和工作面个数,严格限制下井人数,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要结合灾害防治、生产系统、采掘布局、下井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2021年煤矿采掘接续和各项生产计划、指标,从源头防范化解系统风险,严防事故发生。
地下矿山:要注重加强机械通风管理,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通风不良的采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符合设计要求的局部通风机通风,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提升运输系统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保,确保设施设备和车辆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严防坠罐跑车、制动失效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顶板和采空区管理,及时采取措施,严防冒顶坍塌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治水(探放水)和动火作业管理,防止水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运送、存储、发放、装卸、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露天矿山:因大雾或沙尘暴不能正常生产时,立即停止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等露天作业;解冻期冰雪融化导致道路较滑时,地上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从事爆破、钻机装卸、高处等露天作业;加强春季解冻期作业平台、运输平台、安全平台及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边坡滑落、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加强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确保边坡变形位移、爆破震动、视频监控等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尾矿库:重点加强春季解冻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着重检查坝体浸润线是否有抬升,坝体位移是否有滑动迹象;认真分析浸润线观测记录,对比水位变化趋势,发现水位变化异常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检查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等现象;查看排洪系统排水井挡板、排水斜槽盖板有无裂缝及封堵不严;遇有尚未融化的浮冰,影响排洪构筑物排水的,要及时进行人工破冰处理。
危险化学品:要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力度,高度关注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风险,高度关注压力管道与设备法兰连接部位,高度关注涉二氧化碳的压力管道、设备材质,高度关注由于工艺参数或触媒变化可能导致的介质腐蚀环境变化,要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开展年检、定检,加强对焊缝部位检测。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监控设备、各种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领导在岗带班。要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
工商贸行业:要针对当前生产设备重新启动,人员流动增大,检维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明显增多,以及春季气候干燥的特点,加强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要加强设备设施管理,特别是对于煤气柜、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装置以及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严格落实设备使用周期以及定期检验检测的有关规定,杜绝超期服役或逾期未检现象发生,保证各类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安全可靠。要加强教育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岗位员工进行岗前再教育,保证员工熟悉相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了解应急处置措施。要切实强化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清理料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抽堵盲板、动火、高处、动土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通风检测、现场清理、安全警示、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监护和现场检查,做好外委施工队伍协调管理,确保高危作业安全有序开展。要重点关注可燃性粉尘和液氨安全,针对春季天气干燥和气温回升,强化粉尘作业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和粉尘产生、输送、收集等环节的安全管控,加强液氨管道、阀门、制冷装置的巡检维护,严防粉尘爆炸和液氨泄漏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