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石化联质质函(2020) 28号
关于做好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
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 大型集团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 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 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 84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 化部2020年将组织开展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和第二批制 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为组织做好石油和化工企业申报、复核 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中石化联质质函(2020) 28号
关于做好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
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 105号)(以下简称《实 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 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 企业。
另,工信部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 冠军,要求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 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工信部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 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 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 中予以撤销。
请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冠军产品企业积极填报复核 申请表,参加复核工作。第二批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 件的,可另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按新申请第五批单项冠 军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 其它
1、 请有关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将本通 知转发至有关企业,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复核工作,我 会将为企业申报、复核提供指导和支持。
2、 请企业按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 84号文要求准备申请 材料,并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复 核工作。中央企业可组织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
3、 工信部产业(2016) 105号文、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 84号文及相关申请书等文件电子版,可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 站下载。
联系人:丁士育孙琳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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