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省工信厅运行检测协调局
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减轻企业负担
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减负办〔2016〕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2016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张玉英
联系电话:0311-87908715(传真)
邮 箱:hbjfb@ii.gov.cn
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河北省2016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围绕“降成本、减负担”的目标,以深化实施涉企清单制度为核心,进一步推动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巩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成果,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化实施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
1、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对国家、省和各市(县、区)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按照规范的格式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涉企收费清单对外公布,督促相关收费部门适时公开收费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牵头)
2、比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探索对涉企监督检查、保证金建立清单制度,逐步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项目,并将保留项目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制度,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罚款行为。(省减负办、省工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3、结合相关税制改革,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企业改制重组、失业保险费调整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进一步研究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二)重点整治“红顶中介”,进一步清理取消与行政职权和垄断挂钩的不合理中介服务项目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40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冀政发[2015]1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冀政发[2015]45号),全面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结合审改部门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规范与行政职权挂钩的中介服务,破除各种指定实施机构的垄断行为,严禁借监督检查名义设立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切断中介服务收费与行政职权的联系。按照国家及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脱钩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与行政机关分离,从源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2、继续规范进出口、金融、建设等重点领域收费。巩固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成果,加大市场监督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竞争环境。继续促进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整顿各种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优化中间业务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清理投资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压减各种前置评估和中介服务项目,制止与行政职权挂钩的垄断收费。(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河北银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曝光力度,进一步促进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落实
1、深入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发[2016]14号),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政策落实跟踪督导和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将取消、调整、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逐项落实到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牵头)
2、加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加大稳增长跟踪审计力度,在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审计监督、经济领域风险隐患跟踪问效等“五个围绕”上狠下功夫,建立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发挥我省审计监督作用,加大违规收费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省审计厅、省减负办牵头)
3、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依托各市、县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受理企业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企业。对确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和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结合开展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省减负办牵头)
(四)完善调查评价宣传体系,进一步夯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基础
1、继续做好国家企业负担问卷调查培训和网上填报工作,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不断提升调查质量,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小微企业降费情况进行年度评估。(省减负办牵头)
2、采取多种形式对惠企减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重点宣传《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和涉企收费清单,让更大范围、更多企业知晓和熟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各项规定和涉企收费清单,了解诉求表达疏通渠道。组织参加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举办的第五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省减负办牵头)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省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交流、通报、评估等工作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在调查、反映、解决问题上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地市交流,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省减负办牵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有关方案于2016年5月15前报省减负办。
(二)加强协同配合。省减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主动做好配合,密切工作交流,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定期向省减负办报送工作信息,反映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各市减负办要主动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争取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及时抓好督促检查,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