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冀工信科〔2016〕9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骨干企业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实施工业领域创新驱动战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同级财政局认真做好2016年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审查和推荐工作。驻冀央企及省属工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申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符合《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2. 申报企业近两年有列入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计划的新产品或新技术项目;
3. 对在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等试点示范工作中取得成效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1. 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填报,要求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
2.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并提供相应证明所需附件。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侧面装订。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
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4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汇总表(附件2)、推荐函(一式两份)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2. 《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可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子网站通知公告中查询下载。
3. 联系方式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电话:0311-87800469(兼传真)
地址:石家庄和平西路402号(邮编:050071)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