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订单式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来源:中小企业处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实施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线下服务优势,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点面结合的服务和指导,2016年省厅将继续组织开展“订单式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年组织开展35场次“订单式服务”。其中:每个设区市各组织3场,省直管县各组织1场。
二、服务内容
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围绕“互联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创业创新、企业管理、企业融资等主题开展服务。具体内容根据各地企业需求确定。
三、组织方式
“订单式”服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组织。其中,各市局负责组织报送辖区内的承接主体拟开展活动的时间、服务内容及其他要求,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汇总企业服务需求,确定服务活动内容,报经省厅同意后,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专家实地开展服务活动,相关费用由省本级专项资金支付。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平台网络市综合窗口平台及产业窗口平台、省级创业辅导基地、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社会团体等机构均可作为“订单式”服务承接主体。
四、活动流程
(一)征集服务需求。各承接主体通过与企业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调研,汇总需求信息并与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沟通,确定服务主题。
(二)组织开展活动。集中服务活动一般安排一天时间。上午集中解决多数企业的服务需求,安排专题讲座;下午开展现场诊断,以“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进行现场辅导、对接。
(三)深度服务对接。主要面向服务需求个性化、专业化的企业,组织服务机构专家进行深度对接和服务。
(四)服务情况反馈。服务机构定期向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反馈“订单式”服务成效和问题,撰写“订单式”服务案例,提出优化服务建议。
五、有关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明确专门科(处)室和人员,抓紧制定“订单式”服务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协助组织好本辖区“订单式”服务活动,并于3月25日前将“‘订单式’服务申报表”(附后)报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王立杰 电话:0311-87903836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李 盛 电话:0311-87803329
附件:2016年XXX市“订单式”服务申报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